相关链接
|
|
|
|
策
划:江 山 |
执行策划:罗
绮 |
作
者:何玲玲 梁栋 |
栏目主持:江山、甄智力 |
设计制作:王东宏 |
首播日期:2002年7月 |
|
|
|
|
“新百万富翁”引来议论纷纷
——国有中小企业改制调查之三
|
|
由于“新百万富翁”群体诞生于国有经济进行战略调整的特定环境中,是国有中小企业深化产权改革的直接产物,其产生、演变过程与社会各阶层,尤其是与广大职工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在当前,“新百万富翁”现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和议论的焦点。
“对这种现象,心里真的感觉很矛盾……”
一些政府官员认为,经营者持大股是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的一种有效方式,可以较好地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只要在改制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就无可厚非。但是,也有不少官员流露出了复杂心态。广州市经委企改处处长张继生坦言:“对这种现象,心里真的感觉很矛盾,这种改制办法实际上对经营者个人是一次机会。一个新企业运营起来很难,即使有了厂房设备,熟练工人和技术人员不容易集中起来。换句话说,经营者买下一家评估资产为一百万元的企业,与自己投资一百万搞企业绝不一样,就是零资产企业,实际上也有很大的潜力;另外,我不赞成所有企业都推行这种改制办法,改制的关键是落实责、权、利的统一!”浙江省经贸委企业处副处长黄京秀则认为:“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从公平原则讲,经营者持大股没有道理,应该人人平均,你怎么就该占那么多?但有的经营者是真有能力,持大股是可以的。不公平就不公平吧,对企业有利,对职工也有好处,也就算了!”
由于“新百万富翁”中为数不少的人,是通过“特殊办法”获得股份。比如,向政府或企业借款购股,将管理要素折算或奖励股份,以企业资产或股份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购买股份等等。这些购买方式受到人们普遍的质疑。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企文部部长官靖一针见血地说,“用买的股做抵押,交给国资局,等分了红再还贷款。这违反了投资原则,偷换了‘出资人’概念。投资企业就像‘母鸡下蛋’,没钱买鸡,先借个鸡来,生了蛋,孵了鸡再还给你,鸡就成了自己的了。这违反了投资规律的。”但他同时又无奈地感叹:“也没有办法,因为国有企业这个‘鸡’已经不能下‘蛋’了!”
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总监丛培东的关注点是:“这些人购买企业的价格是否合适。有些国有企业评估资产时问题很多,往往只将不能拿不能偷的那部分评估为国有资产。我很怀疑这种企业的持久性,许多持大股的人不能把国有企业搞好,将企业变成自己的就能搞好了?职工也不服气!”
“持大股可以使经营者增强责任心”
不少国企经营者对经营者持大股的改制方法表示认同。唐山医药站总经理闫士玉认为:“经营者持大股符合发展趋势。因为产权不变,机制就变不了,人们的观念就变不了!”广州副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子浩说:“我赞成个别持大股或者个别法人单位持大股。这样管理上比较集中,责任也比较集中。人人持股,人人都是股东,‘嘴巴’厉害,没法管理!”
有些人认为,经营者持大股还不如一步到位,将企业卖给个人。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宣传部副部长李谱说,“如果能把企业搞活,与其让经营者持大股,还不如把企业卖给他,死也是死,死了对社会损失更大。上海玻璃行业有一家国有企业严重亏损,班子几个成员投资成立了一个新公司。新公司找业务,给老企业生产,通过这种方式养老企业的职工,老企业欠新企业的账越来越多,最后就把老企业‘顶’下来了!”
浙江中大集团董事长李润云阐述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子公司中经营者持大股带来的问题:“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这是好办法,一是经营者没有承受能力,经营好了可以,差了没有办法;二是经营者既是股东又是经营者,问题很多;三是干部交流增加了难度,持的股不好退;四是经营者持大股后遇到利益问题后,就会从大股考虑和出发,损害小股东利益!”
浙江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俞芳红提出:“要看持大股的目标是什么?是为了个别人赚钱?还是为了搞好企业?”她认为,对“新百万富翁”一定要风险与利益共担,责任与权利并重,“决不能为改制而改制,为持大股而持大股”。
“这是合法的占有和掠夺!”
对“新百万富翁”群体猛烈抨击的声音同样十分强烈。浙江体改办产业体制处江嘉陵认为:“这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理论依据。股是国家的,凭什么就让某个人持大股?你有能力,将企业经营好了,可以通过期权、期股的办法,从增量中切一块给你,不能动存量。再说,什么人能持股,应该让他持多少?没有定量,很不科学。许多人认为这是‘政策傍大款’的好机会。改制成了少数人资本积累的机会,不公平!”浙江三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姚季鑫也认为:“经营者持大股不符合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一些人借改制的机会,一夜之间由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变成了‘老板’,这不好,搞好企业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全体职工的事,要靠职工发展!”
记者在采访中也明显地感觉到,骤然拉开的贫富差距使许多职工心态严重失衡。他们认为,企业的资产是职工多年来积累起来的,让经营者一下子切去一大块,一夜之间变成了大老板,这是合法的占有和掠夺。更有一些职工言词激烈:“我们在国有企业中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最后下岗回了家,你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公理何在?”
社会其他阶层的人们对“新百万富翁”现象也提出异议。不少私营业主不平地说:“我们的原始资本积累充满了心血和汗水,但这批国企经营者却利用国家和职工铺好的舞台,在一夜之间便完成了!”一些在国企改制中成为“新百万富翁”的人自己也承认,这种办法使自己赚了一笔:“省去或者是缩短了资本原始积累阶段。”
“新百万富翁”群体的诞生深深触动了那些尚未改制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有些人表示:“反正国有企业是要退出的,迟退不如早退!”另有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则说:“我辛辛苦苦把企业搞得很好,收入寥寥无几;而一些人把企业办垮了,反而一转制成了‘百万富翁’,这叫什么理呀?”(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