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蜕变 精神空虚 以求神为名 行索贿之实
----揭开原河北省常务副省长丛福奎“信徒”的真面目

摘自2001年10月29日《人物周报》 (陆爱武 马彦军)

     丛福奎,男,1942年9月出生,1990年任黑龙江省副省长,1995年调任河北省副省长,同年10月任省常委、常务副省长,系中共十五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近年来他政治上蜕变,精神极度空虚---为了“谋官位、保健康、保平安”,他四处求神拜佛;每月初一、十五、他都要烧香、念经;他把个人命运和政治前途完全寄望于“大师”的预测和“老佛爷”的恩典。


 
   
经济上腐败,私欲极度膨胀---自1996年3月案发,他先后索要、收受6名私营企业主1415万元人民币、34万元港币及价值5.2万元港币的物品,总计折合1700余万元人民币。
    中央纪委在河北省委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严肃查处了这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给予丛福奎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案的查处,再次向世人昭示:“党内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

    厦门走私案带出线索

    2000年5月,中央查处厦门走私案专案组从厦门转到中央纪委一份绝密材料,称厦门走私案嫌疑人、香港某公司董事长丛某,为立功赎罪,交代揭发了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曾向其索要25万美元和大量人民币等问题。
    这一问题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批示,2000年5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第六纪检监察室迅速派出调查组,赶赴厦门进一步核实。据丛某讲,1996年3月至1997年半年期间,丛福奎向其索要人民币50万元及价值5.2万元港币的衣物,1998年2月,丛福奎又借机向他索要25万美元。丛某还向调查组回忆了丛福奎向其索要钱物的详细经过。
    丛某交代的问题关系重大,但他作出上述交代与自已因在厦门走私案中被查出走私偷逃税款千万元,而急于立功的心理有关。因此,其真实性如何,一时不能下结论。而且,这涉及到一名省领导干部,必须慎重行事,调查组决定在取得更多的外围证据印证后,再向中央汇报。
    5月25日,经中央纪委领导批准,调查组又飞赴香港,调查取证在港期间,调查组冒着高温,克服了查证所涉及的复杂的法律问题和语言沟通等难关,经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取得了丛某妻子、公司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配合,最后终于掌握了丛某为丛福奎购买衣物的信用卡消费记录,丛某的公司从银行账户内支取25万美元的银行书证和公司账证,以及丛某赴石家庄送钱时订的机票记录在内的一系列书证和证人证言。
    在外围调查获取证据比较扎实的基础上,调查组向中央纪委领导呈报了《关于对丛福奎有关问题的核实情况报告》,建议对丛福奎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两规”措施。
    6月24日,初核报告经中央纪委领导签批后,直送中央。
    6月25日,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丛福奎案专案组成立。
    6月27日,正在医院住院的中央纪委副书记刘丽英拔掉针头,直接从医院出发,亲自率领专案组赴石家庄。 
    当天下午,在河北省委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专案组顺利地对丛福奎采取了“两规”措施。

    从对手的痴迷处突破

    专案组在对丛福奎实施“两规”之后,根据有关线索,首先从他身边的工作人员入手,掌握了不少情况。但是,一接触到丛福奎本人,专案组就遇到了“麻烦”。
    在办案人员面前,丛福奎只是静静地听,从不愿意多讲什么。当办案人员点出一些相关的事情时,他却反咬一口,大谈自已如何廉洁,如他从没有像某些领导干部那样,为自已的亲属谋取过私利,女儿入学、小儿子工作等,他均没有过问。他还说他的小儿子至今还没有一个正经工作,还在社会上“游荡”。
    事实上,中央纪委近年来也确实没有收到过有关丛福奎的举报。谈话工作初次接触遇阻。
    既然丛福奎不愿意讲什么,办案人员就给了他一沓纸,让他写交代材料。结果,他却大书特书佛教治国的论调。同时,他还在其中一页上反复写道:“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意为“去啊,依无上妙智到彼岸”),一连写了13遍,以此来祈求保佑,消灾免难。
    7月2日,专案组发现了一摞丛福奎与一全浓妆艳抹、怪模怪样的女人亲昵的照片。据丛福奎身边的工作人员反映,丛福奎与北京一个叫殷凤珍的“女大师”关系密切。一位工作人员看了后确认,照片上的这个女人正是“大师”殷凤珍。
当办案人员将这些照片出示给丛福奎后,他顿时表情尴尬,急忙否认与她有特殊关系,仅以“酒后失态”搪塞。这一“突击”使丛福奎把省长的架子放了下来。办案人员乘胜追击,进一步出示了港商丛某送给其衣物的部分证据,要求其讲清与丛某的经济问题。丛福奎不得已交代了其在香港招商期间,收受丛某价值5.2万元港币衣物的问题。
    这一交代为专案组查清丛福奎严重违纪法案件打开了一个口子,案件查办工作初战告捷!
    但是,丛福奎只是想说出一部分事实进行应付,丛某所说的25万美元的问题,他仍然没有交代。而且,办案人员与他谈话,他就和你谈佛教、论佛事。一到关键问题,他就避而不谈,有时甚至干脆盘坐在床上,闭上双眼,嘴里又念叨起来。
    针对这种情况,专案组决定以谈佛学为突破口,让丛福奎开口。于是,办案人员临时抱“佛脚”,立即买来一大摞有关佛教方面的书籍。经过三天三夜的死记硬背后,办案人员开始与丛福奎,交流起“佛学心得”。丛福奎听得入迷,觉得遇到了“知音”,谈得就越来越“融洽”。随着丛福奎心里防线慢慢放松,办案人员突然问道:“你那么信佛,是不是还有什么‘善举’呢?”丛福奎正谈得入迷,马上接口:“有啊,我走遍了全国四大佛教圣地,为建寺庙、佛镀金身、装佛心也动员了一些‘朋友’捐款”。终于,在办案人员的追问下,丛福奎说出了“动员”丛某捐款25万美元一事。
    随后,他又说出了让几名私营企业老板“捐款”共七八百万元的问题。
    至此,与丛福奎的较量取得了第一阶段的胜利。

    粉碎攻守同盟

   
丛福奎虽然交代了部分事实。但是这些款项真正的来龙去脉还没有彻底搞清。
    种种迹象表明,丛福奎与女“大师”殷凤珍的关系很不正常,而且,办案人员还了解到,丛福奎所收取的大部分款项都是交给了她。于是,专案组一方面向那几名私营企业主查证,搞清钱的来源,一方面重点对付“大师”殷凤珍,查清钱的去向。
    46岁的殷凤珍是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吉林农村女子,她曾学过一段时间的气功、按摩,后来就自称有能预测、给人看病的功能。1993年来到北京后,凭着自封的“大师”、“大仙”等名号,到处活动,招摇撞骗,打着看病的幌子向人骗钱。1996年,经人介绍她认识了丛福奎。之后,丛福奎听说她能看病、预测,便经常利用周末到北京找她。同时,丛福奎见殷凤珍有活动能力,打着信佛的旗号可以迷惑人,有空子可钻,双方很快一拍即合。
    于是,专案组协调公安机关,以有诈骗嫌疑,在北京将殷凤珍及她的哥哥殷凤军抓获。与此同时,涉嫌行贿的几位个体老板王某、李某等也相继到案。
    此后,殷凤珍作了一些交代。但是与王某、李某所交代的一样,所有款项都是借款和所谓做善事的捐赠,而且与丛福奎的交代也有着惊人的吻合。同时,经过对某寺庙的初步调查,专案组也发现丛福奎的款项中确有一部分捐给了该寺。
案件似乎马上就要水落石出了。但是,专案组在对案情进行认真分析后,认为丛福奎案仍存在许多疑点:如果涉及款项是捐款,为何丛福奎都是在谋取利益过程中索取,有的个体老板为什么要把捐款给丛福奎而不直接交到寺庙?如果是捐款,为何要存入银行和劳动人民文化宫,甚至个人购买住房?........同时,办案人员在对丛福奎的个人通话记录进行排查后发现,丛在6月中旬同个体老板李某、王某等人通话频繁。 
    种种情况表明,丛福奎很可能较早知道了案发信息,并相互串供,事先订立攻守同盟。于是,专案组决定进一步加大外围查证的力度。
    终于,殷凤珍在强大的政策攻心下,向专案组交代了她与丛福奎认识过程,丛福奎在北京购买住宅,以及丛福奎用所得的钱在北京注册成立北龙吟公司,并将所得巨款陆续交给她,让她存入银行或公司账户等事实。殷凤珍还交代了丛福奎事先与她串供的详细经过,以及丛福奎让她到寺庙开假收据、虚构捐款数额进行掩盖等事实。
与此同时,殷凤军的缺口也被打开。他交代了丛福奎出资给其妹妹购买住房、与其妹关系密切形同夫妻等细节,以及丛出资注册成立龙吟公司,并充当幕后老板,将钱打到公司账上的事实。他还交代了案发前,丛福奎命其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与李某签订假协议对抗调查的整个过程。
    殷氏兄妹提供的证言,彻底粉碎了丛福奎精心策划的攻守同盟,从一个侧面撕开了丛福奎疯狂敛财的真实面目。
    在丛福奎收受赃款的“去向”问题基本明确的情况下,由于专案组措施得当,力度进一步加大,几名个体老板的行贿问题也一一查清,赃款的“来源”也基本明确。
    至此,丛福奎所谓的“借款”、“捐款”、“合作开发”的把戏被彻底揭穿,一副丑恶的索贿受贿嘴脸暴露无疑。

    借佛敛财狮子大开口

   
丛福奎于1995年6月调任河北省委常委、常驻务副省长。据丛福奎身边工作人员反映,他刚到河北后,暂住在河北宾馆,每天工作到后半夜才休息。1996年五六月份,当他有了房子后,每天下班还让人把要批的文件和参阅资料给他装起来,回家后继续工作。
    然而,随着省里的一些工作调整,丛福奎认为自已在“仕途”上受到了挫折,自已的“官运”走到了尽头。在为党为人民工作与个人的私利之间,他心中的天平完全倾向了个人。他觉得自已辛辛苦工作没能换来应得的利益,于是,他开始意志消沉,一步步放松了脑子里原来紧绷的那根弦,转而寄希望于“大师”的预测的“老佛爷”的恩典上。特别是自从与殷凤珍认识后,丛福奎对佛教更加迷恋,什么事情都相信“天意”,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在他的头脑中已经荡然无存,“神”成了全部寄托。
    办案人员发现,丛福奎在石家庄和北京的两处住宅中,都有一间房子设立了佛堂,供奉着各种佛像。一进家门,就能看到烟雾腾腾。在他的书房中,佛教方面的书籍一应俱全,道教方面的书籍应有尽有。偌大的书房,竟然连一本马克思,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的著作都来没有。
    其实,丛福奎信佛的真正目的是保自已健康,保自已平安,保自已升官,保自已发财。1997年底,某法师给丛福奎的仕途曾作过预测,说丛福奎还有三步,一是当省长,二是当省委书记,三是升到中央、国务院。1998年3月,丛福奎又找殷凤珍预测。殷凤珍说:“你快高升了,要想治病,要想上升,你就信佛。你还有两步或三步,即当省长、省委书记和到党中央、国务院。”
    当丛福奎升官的愿望难以满足时,他就打着佛教的旗号,为自已大肆谋取肮脏的钱财。他曾说:“我退休以后要办实体、建大厦,要干这些事需要上千万元资金,现在开始就得弄钱。”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他和殷凤珍一起,疯狂上演了一幕幕借佛敛财的“二人转”。
    1997年初,深圳某公司董事长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丛福奎。当时,王正在河北推销汽车尾气净化装置。于是,他就请求丛福奎帮忙。在丛福奎的帮助下,1997年底至1998年初,王某与唐山市环保局合作经销了汽车尾气净化装置。此后,他又借助丛福奎的地位的影响,于1999年4月,在唐山成立了天元房地产开发公司。
    1999年春节前的一天,丛福奎等三人来到北京,王某把他们安排住到北京贵宾楼饭店。晚上,丛福奎,丛福奎约王与殷凤珍见面,丛介绍他们互相认识后,殷凤珍为王施了“法术”。春节期间,王某又开着奔驰车带丛福奎等人去了普陀山。回到北京后,王安排丛福奎住到王府饭店。丛福奎又约殷凤珍、王某到其住处。殷凤珍再次给王施了“法术”后说:“我准备建个庙,需要几千万元,你出一些吧。”丛福奎也在敲边鼓:“修庙是积德行善的事,对你的家庭事业都好。”王表示尽力去做。过了一段时间,丛福奎又来到北京。王某拿了8万美元到北京交给了丛福奎。
    区区8万美元根本就不可能满足丛福奎办实体、建大厦的目的。1999年6月底,丛福奎在北京开会期间,又把王某约到住处。他说:“大师让你办的事要抓紧办,给大师修庙是有期限的。”并把北京龙吟公司的账号给了王某。此后,王分两次给龙吟公司汇去130万元。
    丛福奎借佛向某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敛财如出一辙。1997年夏季,丛福奎在北戴河暑期办公期间,李某主动跑来看望他,并应丛的要求“借”给他50万元。这50万元使双方成了“朋友”:1997年,李某因公司设备预付款保函一事,请丛福奎帮忙。丛福奎两回事次给省农行打电话催办。1998年,李某因秦皇岛海滨林场拖欠其承包费800万元一事,请丛福奎帮忙。1999年12月,李某为利用贷款一事请丛福奎帮忙,丛福奎在李某带来的报告上批示:请计委研究速批。
    面对做这么大生意的老板,“弄钱”心切的丛福奎岂能放过。1998年底,丛福奎在北京梅地亚中心约见李某时说:“你要有实力拿出200万做佛事、修建寺庙,以前拿的50万就算在这200万之内。李某答应后,丛福奎拿出一张事先写好的纸条,上面记有五台册某寺的账号,让李某先给汇去70万。李收下纸条后由于资金紧张,这70万一直没有汇出。丛福奎在多次打电话催问后提出,分批提现金交给他也可以。于是,李某从1999年2月至2000年6月14日,先后十次送给丛福奎现金150万元。
    2000年2月,丛福奎以做佛事、制作佛像为名,又要李某给其安排资金300万元,并多次打电话催要。之后,李某分两次将两张共计300万元的支票交给了丛福奎。
    此后,信佛是假、信钱是真的丛福奎又以同样的手段,向北京某公司副董事长邢某索要了80万元。

    权钱交易公开索贿

    随着私欲的极度膨胀,丛福奎借佛大肆敛取钱财的丑剧演到了无法无开的地步,权钱交易已无任何限制,贪欲也无任何节制。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他公开索贿,有时甚至步步紧逼,几近敲诈。
    香港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丛某,在1996年3月底至4月初丛福奎率团到香港招商期间,为丛福奎购买了价值4.7万元港币的高档衣物,以及价值5000元港币在内地禁止发行的书籍。此后,双方的“关系”就越来越密切。
    1997年初,当丛某所借的河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300万美元,因到期后资金紧张、无法归还的时候,他马上想到让丛福奎帮忙。当年8月,丛福奎找到省国投公司领导,要求“支持支持”丛某。之后,省国投与丛某签订了贷款协议,限期半年。1998年上半年,省国投因丛某仍未按期归还贷款,又多次找到其催要。丛某又找到丛福奎,丛福奎再次要求省国投领导“支持”丛某。于是,省国投又与丛某续签了贷款协议。1998年初,丛某因资金紧张,想把所持有的盛沧公路有限公司(沧州)股权对外转让。他又找到丛福奎,请他与沧州市领导协调。丛福奎先让秘书给沧州市领导打电话,请予以关照。后他又亲自打电话,要求给予关照。
    为丛某帮了这么多忙,当然不能白帮。1997年7月中旬,丛福奎向丛某提出要50万元人民币,之后又两次打电话催要:“钱的事要抓紧办,我有急用。”丛某一直推拖未办。当年8月,丛福奎在秦皇岛暑期办公期间,又让秘书给丛某打电话催办。在躲不掉的情况下,丛某让公司人员将50万元人民币交给秘书,秘书转交给了丛福奎。
    1997年10月,丛某有事来到丛福奎的办公室,丛福奎又向他提出:“我现在急需一笔钱,这事很重要,你一定要解决,现在还不能告诉你用途,以后会告诉你。”丛某问需要多少钱?丛福奎说:“25万美元,你必须在春节前解决,要现金。”见丛某很为难,丛福奎就不高兴地说:“这钱很重要,你眼光要放长远一点,到时候你就明白了!”考虑到公司在河北的利益,再加上丛福奎又打电话催要,1998年2月中旬,丛某从香港带了25万美元,来到石家庄丛福奎的办公室,交给丛福奎。
    私欲的极度膨胀使丛福奎丧失了理智。此后,丛福奎一发不可收,在权钱交易的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河北某公司总经理李某,于1997年秋经人介绍认识了丛福奎。1998年8月,李找到一项总投资1000万的工程后,就通过中间人找到丛福奎,请丛帮忙联系贷款和担保单位。在丛福奎的“招呼”下,李于1999年3月,从银行顺利贷到了1000万元民民币。由于有了副省长这层关系,在这笔贷款到期还本付息后,李又两次从银行贷款7000万元人民币。
    1998年底,丛福奎在北京开会期间,把李某约到自己住的饭店。一见面丛福奎就说:“我朋友的一家公司急用50万元,你给解决一下。”之后,丛福奎又两次打电话催要。几天后,李凑齐50万元,交给了丛福奎。
    手中的权力一次次使丛福奎尝到了“甜头”。2000年1月,丛福奎在北京开会期间,又把李某约到自己的住处。这次,丛福奎不像过去那么“小家子气”了,而是狮子海口大张:“我有个朋友公司资金紧张,急需200万元。”李说现在没有钱。丛就不高兴地说:“你不是刚贷了3000多万吗?不管你有多大困难,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又过了几天,丛福奎又给李某打来电话说:“那200万你先别拿,再拿300万元一起给我,这300万元不是我跟你要,是给劳动人民文化宫的捐款,必须拿。”
    1月28日晚上,丛福奎亲自来到李某的办公室,李将200万元和300万元的转账支票交给了丛福奎。接过支票后,丛福奎还很不满意地对李说:“叫你拿500万这么难,你贷款好几千万我一句话就办了。你要看得长远一点。”
    河北石家庄某建筑分公司经理刘某,在丛福奎填报帮助下,先后承揽了西柏坡电厂砌烟道工程、西柏坡电厂循环水排放治理工程的一部分土建项目和总造价1200万元的邯郸黄梁梦粮食储备库工程两栋仓库的土建项目。1999年8月,丛向刘提出:“我需要钱,你能否安排50万元。”不久,刘某两次支取工程款共50万元。”送给丛福奎。
    中央纪委在通报中指出,丛福奎陷入腐败泥潭,其根本原因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而丛福奎背弃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一个最突出特点就是,在自己的政治私欲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把求神拜佛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思想防线的崩溃,必然导致行为上的腐败。
    政治颓废、利欲熏心、大肆敛财的丛福奎终于走到了自己的“尽头”。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丛福奎案件的查处,再次向各级领导干部特别地高级领导干部敲响警钟:一定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牢记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严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否则,只能像丛福奎这样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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