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面对入世涉药部门的政策调整与应对措施

    入世后,我们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在医药行业,无论是我们的政府部门还是医药部门都急需补课,并根据新的规则及时调整政策及采取新的应对措施,这是一道必须逾越的门槛,如果处理不好,我们不仅会丧失更多机遇,甚至在世界经济的大潮中会有被淘汰的危险,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必须认真对待。
    关税措施
    据调查的情况看,我国对医药行业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已经很弱,但对我国企业的影响主要来自政策的不配套,而造成不平等竞争。需要政府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进口关税不应作为一项主要措施,但在目前情况下,对一些前景看好或替代进口的产品保持现有税率是必要的。对半合成青霉素系列(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头孢类原料药系列(头孢氨苄、头抱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噻肟、头孢哌酮、头孢硫脒、头孢羟氨苄等)及它们的关键中间体(6—APA、7ADCA、7ACA、氨苄三水酸、羟氨苄三水酸)、B超、X-CT、MRI、牙科椅、心电图机、导管、注射器等产品争取有3—5年的保护期。考虑我国制剂水平较国外相差较大、进口量多的现状,降税应先原料后制剂。由于我国还不能生产一些医疗器械的关键元器件,需要进口,降税应先关键元器件后整机。
非关税措施
    尽快建立以行业管理为基础的进口产品监管体系,按照国际惯例建立相应的技术壁垒措施,配合海关对进口产品进行监管。对进口产品注册实行国民待遇。进口产品应和国产产品履行相同的审查注册手续和程序,不论在进口国是否已取得许可,都要在中国进行临床验证,产品检测,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批期限应一致。发展第三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测机构。面向社会,按标准认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立完善和权威的进口产品技术监督体系。产品标准是建立技术壁垒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在国家标准不多的现在,应加快制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
    加强企业技术开发投入,迅速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要使医药行业加入WT0后在国际市场有较强的竞争力,除改善政策环境外,更重要的是加大对企业技术开发的投入力度,组织专项产品开发计划、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和国家财政预算,对已有一定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给予重点支持。
切实搞好结构调整
    入世后,在产业政策上有何调整?国家经贸委副主任石万鹏就此阐述了一些重要观点和对策,指出:我国大部分医药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大多数品种尚未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入世后,关税减免与非关税壁垒的弱化、取消,将增加国外产品的竞争力,对创新药物、新型制剂造成冲击。为此,我们的对策是:
    医药产业发展的重点要放在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上,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实现优胜劣汰。经贸委要从源头抓起,严格审批新开办企业,对片剂、胶囊、粉针、水针和大输液等5种增加加工能力的项目,实行严格限制。
    ——大幅度提高产品集中度,形成较为集中的产品主导型生产态势。
    ——大幅度提高产业集约化程度,形成以科工贸、产学研一体化,企业集团、子公司、总经销、总代理、连锁经营等为基本脉络的具有较强专业化分工、协作的格局。
    ——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引进和培训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实施战略性重组和兼并等措施积极培育构筑10家左右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集团公司。
    ——实施科技兴药战略。新产品的开发,新工艺的研究,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是医药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入WTO,医药企业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吸引一大批有识之士,瞄准国外先进技术,仿、创结合,发展自己的优势产品,走科技兴药之路。在实施科技兴药战略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要解决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如何把已经获得的5200多种新药迅速产业化,扩大其市场,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再投入到新的科技开发中去,形成良性循环。国家经贸委鼓励企业成为科学技术开发的主体,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
    ——加入世贸,医药产品关税将降至5.5%-6.5%,在一些化学药品受到冲击的同时,中药却正面临发展的机遇。中药是我国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加快中药现代化进程,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创新药物开发,按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建设一批中药厂,使中药走向世界充满希望。
全面对内开放医药市场
    "距离国外强大的竞争对手进入中国市场的日子已经不远了。从政府角度来说,要把明天将要给予外企的所有政策,今天就立即给予国内企业,对外开放首先要对内开放。"国家经贸委医药司司长于明德面对近百家国内医药企业的老总这样说。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必须加速医药流通改革,以“降费增效”为目标,打破行业、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欢迎各行业、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参资入股医药商业,促进产权多元化,促进建立新的运行机制。据统计,美国现有70家医药公司,其中前10家销售额占全美国96%,全美批发商平均毛利率4.5%,费用率2.9%,纯利润率1.55%。而我们有16000多家批发企业,平均毛利率12.69%,费用率12.59%,纯利率只有6.3‰,15个省经营亏损。
    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我国政府已经做出了庄严承诺,其中涉及到医药的相关内容有五项:1、知识产权保护;2、降低关税;3、取消大型医疗器械进口的管制;4、开放药品分销服务;5、开放医疗服务。从2003年1月1日起开放药品分销服务,即允许外商在中国从事采购、仓储、运输、配送、批发、零售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经营活动。因此,我们要加速医药流通改革,借鉴国外市场营销经验。
    ——提倡批发企业实行代理配送制(新特药、进口药和普药),零售企业实行连锁经营制,形成一批突出主业的多元化经营组织,实现批零一体化经营,降低费用,提高效率与效益。我国成立医药连锁店6年来的实践证明:零售连锁经营是提高效率、降低费用的先进经营方式。合法的零售药店之间如何连锁、在哪里连锁、连锁多少家,都由企业自主决定,不必有任何数量限制。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为企业推进改革创造宽松环境。
    ——试点建立中外合资医药商业企业。在试点医药电子商务工作中,选择计算机管理基础好的企业试点,以B to B方式为重点,由简入繁、由内到外,推动流通组织和经营方式现代化进程,建立遍布城乡的市场网络。(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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