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芹,女,36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科副科长。
该同志自1984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已在刑事检察工作第一线奋斗了18个春秋。18年来,她始终忠于职守,爱岗尽业,勤奋努力,无私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名女检察官的辉煌篇章,成为邯郸市检察系统刑检工作的“标兵”。18年来,她连年被矿区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文明检察官”,多次受到区委、区政府的嘉奖;1996年和2000年,分别荣获邯郸市检察系统“优秀批捕能手”和“十佳批捕能手”称号;2000年5月被邯郸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0年10月被评为全省“十佳批捕能手”;2001年3月被邯郸市检察院评为“读书兴检先进个人”;2002年3月被团市委、市综治办、市检察院等17个部门联合评为“邯郸市杰出青年卫士”,并荣记“个人三等功”;2002年4月又被邯郸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一、讲政治、懂业务,努力提高“两个”基本素质。
张瑞芹同志非常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素质提高。她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她利用业务时间,攻读了法律本科,并自觉购买了刑事检察、批捕工作指南、医学解剖等20多种业务书籍进行自学,先后在《检察文学》、《河北检察》、《河北法制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了“重新犯罪不容忽视”、“办理首例方案监督案件的思考”、“对15起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调查”等业务研讨文章,对指导审查批捕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 强化“公正与效率”的时代观念,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审查批捕部门是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第一道“关口”,责任重大。作为审查批捕科副科长,张瑞芹同志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到了不枉不纵。她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的“认真审阅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复核主要论据、制作规范的审查批捕意见书、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等工作方法,为提高审查批捕案件质量奠定了基础。在她从事批捕工作的10年中,先后亲自办理案件600多件,批捕近千人,没有出现一起错捕案件,不仅工作效率在全市名列前茅,而且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考验。其中今年6月“三打”期间,经她办理的批捕犯罪嫌疑人就多达107人,以惊人的工作毅力和超常规的工作效率为“严打”整治斗争立下了汗马功劳。为此,区委、区政府及区公安分局领导亲自到检察院为她请功。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去年以来,张瑞芹共提前介入和参加公安机关现场勘察就达60余件次,80%的案件均在一日以内审结,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确保了严打的声威。
三、 公正执法,护法为民,用自身形象捍卫法律的尊严。
张瑞芹同志所在的基层检察院每年批捕案件都在400件左右,再加上目前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说情者络绎不绝,接踵而至。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张瑞芹都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从不给说情者“开脱”。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张瑞芹同志拒请拒礼120多次。如,去年二月她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她的一位老同学带着一笔数目不小的现金找到她,求她手下留情,从轻处理。张瑞芹耐心细致地做老同学的思想工作,并从法律的角度讲解公正执法的严肃性和徇私枉法的危害性,使这位老同学打消了疑虑,自动收回了礼金,还帮助犯罪嫌疑人家属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查处案件。像这样的事,张瑞芹不知得罪了多少亲朋好友,也不知得罪了多少不通情达理的人,但她从不后悔。她常说:我这样做,无愧于党、无愧于法律、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检察官的称号。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出一名新时期检察官的正气歌和廉政曲,用自身的形象捍卫了国家法律的尊严。
四、以事业为重,把青春年华献给自己忠诚的检察事业。
张瑞芹在事业上是一个成功的人,但作为家庭,她既不是一个好女儿,好妻子,更不是一个好母亲。在家里,张瑞芹是独生女,父母和公婆年事已高,孩子年幼,丈夫在离家三十多里外的公安部门工作。面对特殊的家庭环境,张瑞芹想的更多的是工作,做的更多的还是工作。10多年来,她没有休息过一个星期天和节假日,每年累计加班加点在100多个工作日以上。今年“严打”期间。她常常吃住在机关,有时连一个星期也回不了一趟家。儿子放学后回不到家是常有的事。2000年6月,张瑞芹的父亲患急病住院,可她正因提前介入一个抢劫大案顾不上到医院去伺候老人。检察长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只好替张瑞芹到医院去看望老人。事后,张瑞芹觉得很对不起父亲,从心底流出愧疚的泪水。但为了自己心爱的检察事业,她又不得不把这份孝心深深地埋在心底。张瑞芹同志就是这样,把自己的青春年华无怨无悔地全部奉献于检察事业,把对家人的爱也化作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动力,用自己的全部心血和汗水把“人民检察官”五个字书写的堂堂正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