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改制企业老总痛陈国企弊端

    新华社北京讯(国企改革调研小分队记者梁 栋 何玲玲)最近记者采访了三位刚从“国有”改制为股份制、并在新企业中持有大股的经营者。他们根据亲身经历,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在一些国有企业依然盛行的弊端:
    张为民:“经营者心理不平衡!”
    杭州市轻工工艺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先后经过两次改制,国有股退至10%,自然人股占到50%多,其中董事长、总裁张为民占12.5%。
    企业改制前,张为民在这家国企当了整整13年经理。谈起从前,他感触颇多:
    “我从小接受社会正统教育,当了国企领导后一直将国有企业当成自己的企业管理,奖金不乱发,收入不乱花。现在想,那时太傻了,应该潇洒一点,反正亏了也不是自己的。记得有一年公司创造的利润高达4000多万元,市经贸委奖给我个人5万元,扣掉税还剩4万多元,就这样职工们还议论纷纷。
    前些年在国企当经理,不知道是在为谁干,自己那样克己奉公,呕心沥血,收入那么一点点,付出与收入太不成比例,假设路可以从新走,再也不会去当国企领导了。那时候很累,但不是为自己干,感觉是在为上级干,是他们给了我这顶‘乌纱帽’,我得对得起组织,对得起上级领导。
    再说,在国有企业干得多好也没有用,也就是多当几次‘模范’。我母亲是一位为国有企业做出过巨大贡献的企业领导,还是解放前参加工作的,但是不久前得了病,住进医院,企业只给拿了1000元押金,花的许多医药费,在企业里根本报不了。这让人很心寒。
    我觉得国有企业领导长期干下去心态是会失衡的,心态失衡之后,会很危险。我那时心态也不平衡。我们公司1988年成立,当时国家只投资了15万元,这些年向国家上缴的是国家当初投入的几百倍,现有的一千多万资产也都是职工辛勤劳动积累的!” 
    余龙生:“经营者缺少稳定性!”
    浙江绍兴咸亨食品有限公司改制以后,董事长、总经理余龙生个人股占53%,职工股占47%。谈起前二十年在国有企业当领导的经历,余龙生最确切的感受是不稳定:
    “从1982年起,我便在绍兴陶瓷厂当厂长,那是一个1954年建厂,有一千多名职工的老企业,自己苦心经营,状况还不错。但到1991年8月,我被调到特困企业――咸亨食品厂当厂长,这个企业生产‘绍兴腐乳’,主要供应出口,那时亏损得很厉害,几乎到了破产境地。上任后,我首先搞‘三项制度改革’,一改革就有效,当年扭亏为盈,创利润40多万,以后连续几年利润都有增长,1993年利润增至200万。正当我干得起劲,1993年8月我又被调回陶瓷厂当厂长,食品厂厂长的职务也没有免,一个人同时任两家国企的厂长。1994年,我在这两家企业同时推行股份制改造,效果都很好,每年赢利都在300万元以上。
    干得好好的,1996年8月,市里又让我出任中国黄酒集团的董事长、总经理。事先我一点也不知道,也没有商量的余地,市政府将前任董事长、总经理免了以后才通知我,而且要求第二天必须上班。没办法,只能去上任,上任后开始操作‘古越龙山’上市,公司上市后资产一年之间由1.48亿变成5.6亿,逐步进入良性运转,很快开始盈利。国有企业就是这样,企业搞好了,自己的位子也就没有了,不久,政府又派人来顶替我。1998年10月,我又被调回咸亨食品公司。
    回想自己在国企工作的经历,感觉国企最大的弊病是经营者缺少稳定性,一张“16开纸”随时会将你调走、免职,这使得经营者缺少考虑企业长远利益、发展远景的动力,感到企业将来好坏与自己关系不大!”
    王俊:“封闭式用人是最大的坏事!”
    湖北仙桃天轮机械有限公司改制后,国家股全部退出,新注册一家总股本380万的公司,一共有43个股东,董事长、总经理王俊个人股为102万元,占26%。
    王俊从1997年起,便以政府工作组组长的身份负责这家企业经营管理,他说: “企业2000年改制,一年就发生了质的变化,2001年销售额比上年增长45%,税收增长121.7%,职工收入增长21%,比改制前的1997年增长121%。企业为什么会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发生这么大的变化?我感觉主要是职工观念发生了变化,而观念的变化,来自于职工身份的变化。
    在国有企业,职工进来了就是企业的‘主人’,就准备在这里呆一辈子。不管企业需要不需要,反正你得给我安排工作岗位,不给安排工作也得给我发工资。久而久之,国企人浮于事,冗员沉重。我们企业算上离退休职工多达800多人,一年的销售收入才一千多万,人均只有一万多,原因是干活的人太少。闲来生事,人们不干活还拉帮结派,吃吃喝喝,互相闹矛盾,一盘散沙,以至于1997年市里组织无候选人民主选举时,竟没有一个人过半数。
    这次改制,40岁以上女职工、45岁以上男职工都回家,只发基本工资。其他人买断工龄,置换身份,工龄在20年以下的每年以528元计算,工龄在20年以上的每年以600元。实际上,新企业90%以上职工还是原来国有企业的职工,但是就像换了一批人,人人恪尽职守。为什么?因为现在除了‘劳动法’规定的,公司不给他们任何承诺,更不负责生老病死。对那些不好好工作的职工,用工合同到期,公司可以炒‘尤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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