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空壳国企”寻求创新之路

    (记者梁栋 张国圣)由于无力支付昂贵的破产成本,目前我国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处于资不抵债、扭亏无望、长期停产状态,巨额闲置不用的国有资产形成流失“黑洞”。一些地区与企业努力探索破产之外其他可行道路。
    随处可见的“空壳国企现象”
    2001年春节期间,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政府在电视台播出公告,向社会无偿“赠送”13家长期停产的国有企业。但是,当一些“有心人”饶有兴致地来到区政府,详细了解了这些企业的债务和职工状况后,都悄悄地离去了。据介绍,目前峰峰矿区共有132家国有和集体企业,其中60%属于停产、半停产企业,相当一部分早就陷入了“求生无望,欲死无门”的绝境。
    记者发现,象峰峰矿区这样的“空壳国企”并不少见,几乎每一个地方都有一些企业“送不出去,卖不掉,破不起”,各地区数量不同,企业负债率有高有低,但都属于长期停产、负债率超过100%、嫁不出去的“丑女”,政府只能长期“束之高阁”。
    在河北成安县了解到,县物资局下属的10多个企业已经多年没有业务,208名职工中只留下13人留守,其他人各干各的营生。而企业外欠款达2000多万,仅1998年以后欠银行的贷款就有911万,欠职工工资135万、风险金10万,企业自有资产只是一座估价为88万,据说实际价格连50万元都不足的小楼;
    张家口市的企业有三分之一是停产企业。比如食用油厂1000多职工,已停产10多年,负债率高达300%以上。宣化县20多家企业,只有5、6家能够勉强维持,其它的都已停产多年。石料厂成了养牛场,只留了几个看门人。地毯厂的职工已经连续5年发不出生活费了。锅炉厂300名职工只有40多人上班……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下属的搪瓷总厂、灯泡公司、麻纺厂等8家企业多数停产,有的已经停产两年以上,其资产总额为21亿元,负债总额为21.42亿元。重庆301户大中型国有企业,大约有100户资不抵债。
    国有资产在悄悄流失
    重庆无线电厂是重庆最早的八大兵工企业之一,从1990年到1998年,8年之内换了5任厂长。到1998年底,企业在册职工3289人,资产2.25亿,负债为5.2亿。到2001年2月宣布破产时,资产却只剩下了8000万,负债额则增加到了6.5亿,负债率超过了745%。
    1998年上任的厂长刘永贤说:“由于资产负债率太高,没有产品,人才大量流失,企业早就到了无法经营的地步。但是因为争取不到破产指标,只能勉强维持!”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许许多多象重庆无线电厂这样的“空壳国企”,表面上存在,实际上早已资不抵债。这些企业数年、十数年拖着破不了产,巨额国有资产不但得不到保值增值,而是象“黑洞”一样不断损耗流失着。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资产运营部经理陈萍认为,停产多年的企业长期拖着不破产,表面上看好象厂房、设备都还在,没有损失,实际上贷款利息会越滚越多,厂房设备因为没人看管而加倍折旧,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养老费等各种费用数额也会越来越大,这些因素加在一起造成国有资产加速流失。比如前面提到重庆轻纺控股集团下属的8家企业,仅2000年一年就增亏1.46亿元。重庆无线电三厂有7个亿的贷款规模,目前难于破产,每年财务费用就达5000多万。1998年停产的成安县硫酸厂,由于其厂房、设备无人管护,锈损严重,成了一堆“炼铁都不如矿石”的废品。
    重庆市经委副主任侯行知认为,许多资不抵债、应该破产的企业破不了产,对国家来说最大的损失是大量土地资源积压,产生不了经济效益。另外,大批根本没有希望的呆坏帐核销不了,还会妨碍金融机构下一步改革。
    在创新中寻求道路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和企业正采取一些富有创新意义的措施,在加大破产力度的同时,试图在不流失国有资产,不悬空债务,不损害职工利益的前提下改制“空壳国企”,以打破僵局,尽可能减少或延缓国有资产流失速度:
    比如北京市今后每年都将拨2至3亿元专款作为国有企业破产准备金,以援助那些连年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国企尽快破产。实际上重庆早在数年前就设立了破产周转金,2000年为2.4亿元,但由于企业资产变现能力太差,周转困难,这些资金垫进去后多数成了“打狗的肉饱子”,无法收回来。
    重庆市目前正在推广一个经验,就是由原企业通过土地置换的办法,用所得资金作为投入,吸收社会法人股,组织新企业。按照合理比例分担原企业债务,提高新企业信用等级,再以此向银行贷款。由新组建公司购买原企业优良资产,尽可能使用原企业的熟练职工。原企业在新企业的股份分红,一部分用于安置滞留在原企业的职工,一部分用于偿还留在原企业的债务。另外,重庆市目前还准备将计划内和计划外企业破产同时推进。部分资产状况比较好的亏损企业,在和债权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先用国有土地变现资金安置职工,然后再按破产法操作。
    河北省峰峰矿区从2000年开始,在特困企业中推行一种名为“量资配股”的产权改革制度,目前78家完成“量资配股”改革的企业中有许多出现了转机。他们的作法是:在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并经国资部门认定后,将与负债数目等额的资产按在职职工人数分解量化到个人头上,同时,原企业债务也随之转到量资后的职工身上。职工对量化的“负债等额资产”享有收益权和终极所有权。对企业长期拖欠的职工工资和集资款及利息,经职工普遍认可后,从企业净资产中剥离出一个与此等额的数目直接转为职工个人永久性股份,即债权转变为职工股权。企业改制,职工随之失去国有企业雇员身份及待遇,按规定应给以经济补偿,职工对由于自己身份转化而获得的“补偿股份”享有终极所有权。
    企业净资产经过上述几种“量资配股”后,如果还有余额,可以由国资部门向企业内外个人公开出售,转为个人股份,也可以以国有股份形式存在,由改制后企业有偿使用。在“量资配股”过程中,许多企业出现净资产或总资产不足以按标准剥离的情况,对这样的企业,可以采用将土地使用权纳入企业总资产的办法,以提高资产总额,为改革创造条件。
    记者认为,以上这些改革措施既考虑了离退休人员生活保障,保证了国有资产不流失,又没有逃废银行债务,是稳妥有效的改革办法,尤其是对于那些“卖不出、送不走、破不成、活不了”的企业来说,是有益的创新和探索,借得借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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