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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环境
清苑县建设项目审批大厅实施办法(试行)

    为认真落实《清苑县建设项目审批办法》,真正做到"便民、规范、高效、廉洁",达到"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事、在承诺日办结"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项目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项目服务大厅的基本职责
    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的各类投资项目,并且需报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上报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以及政策咨询等项服务。
    二、项目服务大厅的组织机构
    成立项目建设服务办公室,负责项目服务大厅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广场主楼三楼(即项目服务大厅),发展计划局局长李国耀任主任,经合局局长陈辉任常务副主任,经贸局局长刘喜来、人防办主任、督查室副主任李文义、发展计划局副局长吴纪发、经合局副局长李栋林任副主任。办公人员从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局、经济合作局抽调。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研究拟定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政府职能转换,实现依法规范行政,改善发展环境,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管理体系。
    (二)监督检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划方案的执行情况,分析研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改革的进展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协调处理办公室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监管进驻办公室的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调动进办公室各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为各部门提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咨询、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五)审核颁发项目"封闭建设证"。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入驻单位项目服务大厅的审批内容及程序
    进驻项目服务大厅的部门按照业务量的大小分为常驻部门和相关部门。
    (一)常驻部门及其办理事项
    发展计划局:负责基建项目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固定资产投资审批以及产业政策咨询服务。
    经贸局:负责技改项目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以及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经合局:负责合作项目前期服务。
    环保局: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土地局: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使用权抵押认证以及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建设局:负责建设项目的基建工程管理和房屋抵押认证以及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人防办:负责建设项目的人防工程审批以及人防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科技局:负责技术项目和技术合作管理。
    工商局:负责企业注册登记,营业执照颁发以及工商事务咨询服务。
    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税务登记和税务咨询。
    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审批和报批等有关服务。
    审计局:负责项目审计及审计咨询服务。
    财政局:负责建设项目的收费管理及自筹基建资金审批,资产评估及有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水务局:负责水资源管理服务及办理地下水取水许可证。
    公安局:负责投资者暂住期人身、财产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和车辆管理。
    人民银行:负责建设项目金融政策咨询及金融业务服务。
    电力局:负责建设项目电力增容和供电服务,县城内水源供应及服务。
    (二)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与审批项目有关但未进入项目审批大厅设置窗口的部门为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的审批事项由项目服务大厅委托办理窗口代为受理,定期派专人到项目服务大厅现场办结或在接到项目服务大厅抄送单后,在承诺期限内办理或答复。
    四、审批服务大厅的内部管理
    工作要求:服务优良、办事高效、依法行政、业主满意。
    工作时间:每周二、四上午在项目服务办公室(县广场主楼三楼)集中办公。
    工作方法:常驻审批中心的有关单位,由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携带项目审批所需的相关资料、证照、单位公章到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其他部门由审批服务中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临时召集参加。
    项目服务大厅运作程序:投资者先到项目服务大厅登记处填写集中审批受理表,登记处根据投资者情况填发集中审批通知单,投资者持通知单到各相关窗口办理审批事项,各窗口单位对办理结果要及时向登记处反馈,登记处每周进行一次汇总,并向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告。
    项目服务大厅运作方式:一门受理、窗口运作、政策优惠、捆绑收费、承诺办结。
    一门受理:凡需审批的投资项目,一律进入项目服务大厅审批,统一由设在审批中心的窗口受理,各有关职能部门不再直接受理。
    窗口运作:凡进入项目服务大厅的审批事项,都由窗口具体操作。各部门行政一把手及工作人员进驻审批服务中心现场办公,一把手因故不能参加时,必须授予其他工作人员项目受理、承诺答复、审批或上报的处置权和决定权,以确保项目审理审批。
    优惠政策:按照《清苑县建设项目审批办法(试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捆绑收费:凡进入项目服务大厅审批项目的收费,由审批部门开票,财政部门捆绑收取,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承诺办结:凡进入项目服务大厅的审批事项,要按照办事指南中公开承诺的办结时限,按时完成,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结的,须提前向项目业主说明原因,不准无故不办。
    审批部门要向项目业主一次性说清办理项目审批所需资料和修改意见。
    凡参加集中审批服务办公的人员,穿着要端庄整洁,举止要优雅大方,用语要文明标准,充分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项目服务大厅实行考勤制度,凡参加集中审批服务办公的人员,均须按作息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许无故不到。
    项目服务大厅要认真坚持卫生制度,凡参加集中审批服务办公的人员要按卫生值班要求,搞好办公场所的卫生清洁。
    项目服务大厅要认真坚持廉政制度,凡参加集中审批服务办公的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制度,搞好廉政建设,不准吃拿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