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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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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县经济贸易局
关于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公开承诺 |
一、引导民营经济积极参与国有经济调整改组,加快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步伐,促使民营经济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二、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发展外向型经济,并为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办理进出口权,壮大外贸经营主体。
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完善服务措施,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在创业指导、信息咨询、资金融通、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五、加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安全意识;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培育规范化试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培训工作,依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作业人员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六、继续下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清理和取缔违法违章生产经营活动,引导民营经济的经营者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服务、监督热线:8012233
联 系 人:魏冬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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