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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公安交警大队根据上级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县实际,启动了城镇交通秩序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目的是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立科学为本的精细化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城市道路交通面貌“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总体目标。
一是经过努力,初步实现了“宣传广泛深入、设施齐全有效、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公正文明、服务热情规范”的良好交通环境。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与城镇面貌同步改观。按照《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2008年达到了4等管理水平。
二是城区建立了交通信号单点控制系统,完善了7处信号灯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符合国标要求。通过实施交通信号优化配时、路口科学合理渠化、高效勤务疏导等措施,使城区主干道减少严重交通阻塞。城区达到车辆和行人通行有序,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是为了强化城区道路静态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查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设置了停车泊位320个,施划标线7000延长米,基本实现机动车有序停放。
四是完善了升级信号控制、信息查询、通讯、交通诱导和接警、指挥、勤务管理为一体的交通指挥控制系统,及时发现、处理交通违法、事故和突发事件。
五是深入开展了“五进”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交通参与者守法、文明、安全通行的交通意识。不断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促进社区和有车单位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居民文明行车走路,形成了“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六是严格要求执勤民警着装整齐,站姿端正,指挥规范,杜绝了冷、横、硬、推现象。加强和改进了勤务制度,增强了管理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了交通堵塞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恢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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