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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卢龙县有关部门获悉,《卢龙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开始了打造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文化和谐新卢龙的步伐。
为适应新形势下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解决产业、用地布局、古城保护、青龙河防洪治理等问题,2006年9月,卢龙县政府决定对县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当月26日,市政府正式批准调整。经过编制单位到各乡镇、各部门现场调研、收集资料、广泛征集,10月底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
据悉,新规划遵循生态优先、保护环境的原则,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确定城镇空间布局,按照“以城带镇、城乡互动、共同繁荣”的思路推进城市化进程,为全面展示卢龙的文化内涵,规划尊重城市历史和城市文化,保护人文资源,延续历史文脉。同时,突出总体规划的战略性、超前性、延续性、公众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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