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项目中心被省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新华网河北频道 ( 2008-11-18 14:44:12 )        稿件来源: 共建网

    根据冀发改直党[2008]30号文通知,2006--2007年度省委、省直工委举办的文明单位、文明处室评比中,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被省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省发改委机关党委号召全委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向这些省级文明单位学习。

    省项目中心全体员工表示一定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创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卓著的工作成效,促进项目中心党的建设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迈向更高的台阶。

  作者: 编辑: 郝延霞
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打印本稿
· 中心教育活动转入整改提高阶段
· 刘彦朝被授予"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 省项目中心贯彻落实中纪委七号文
· 省项目中心组织教育活动第四次学习
· 省项目中心组只教育活动第三次学习
· 省项目中心组织教育活动第二次学习
· 省项目中心组织教育活动第一次学习
· 河北省图书馆采光顶工程招标结束
· 省环境监测综合实验楼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发布
· 省博物馆恒温恒湿空调顺利开标
· 省社会主义学院室内、外装饰工程招标公告发布
· 省图弱电系统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结束
· 省图消防系统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结束
· 省图工程通风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