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发改直党[2008]30号文通知,2006--2007年度省委、省直工委举办的文明单位、文明处室评比中,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被省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省发改委机关党委号召全委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向这些省级文明单位学习。
省项目中心全体员工表示一定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创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卓著的工作成效,促进项目中心党的建设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迈向更高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