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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利用可享税收优惠

http://www.he.xinhuanet.com/ 2004年03月03日 09:07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布新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在税收政策上,向城市垃圾、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利用项目倾斜,给予优惠,以扶持新的产业发展。

  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近几年来,我省资源综合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3年,全省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值近60亿元,实现利润近6亿元;全省废旧金属回收总值达190亿元;在工业废渣产生量逐年增加情况下,全省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为47.7%,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省属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80%。

  新《目录》增加了有关对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利用的内容,增加了有关回收利用的条目,增加了有关废旧家电等利用的相关内容,明确了综合利用农林水产废弃物生产的有关产品。

  今后,凡生产的产品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且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经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税务部门认定后,可享受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


来源: 河北经济日报 刘春泉 黄建梅 编辑: 肖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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