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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宿迁市宿城区三棵树乡经常可以看见十余名民警、辅警两人一组,带着喇叭、户口簿、临时身份证等,前往所辖村庄提供办证服务,并随时调解处理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9月以来,仅三棵树派出所上门的“货郎警察”就为群众办理各类证件3000余份,调解矛盾纠纷近60起,受到群众欢迎。(10月8日《华东新闻》)
看到这则消息,笔者心里热乎乎的,似有当年老八路的精神。这种看似平常也容易做到的小事,却体现着政府与群众的鱼水关系。人民警察只有心中装着群众才能时时想着群众,只有想着群众才能真心帮助群众,只有真心帮助群众才能成为合格的人民警察。警察走到群众家门口,其实轻而易举,却可以帮群众大忙,解决大问题。
其他政府部门和官员也应该效仿“货郎警察”,经常走进老百姓家门口。
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了解民情需要下乡,为民办事需要下乡。不知道群众想什么,不知道群众需要什么,何谈为人民服务。特别是一些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不深入群众,群众想解决的困难就无法解决。如政府劳动部门就应该经常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法的执行情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是你不“下乡”如何知道劳动法的执行情况,如何替职工维权?像深圳发生的3000多名员工集体上路讨说法的事件,如果劳动部门了解工厂每个月只给员工底薪230元,每天要工作12小时,每小时2.1元钱,且不包吃住,违反《劳动法》的事实并予以妥善解决,还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吗?
在我们工作中经常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件,不是我们避免不了,不是我们的能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的工作不到位造成的。
我们欢迎“货郎警察”下乡,也欢迎官员们经常下乡,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只有干部群众心贴近了,政府才能在群众心中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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