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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抓好"四资"整合运作,加强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
以整合运作国有资源、资产、资金、资本(以下简称"四资")为内容,以构建投融资平台为载体,以新型融资工具为手段,推动国有资源、资产、资金向资本的转化,提高"四资"总体使用效率,实现保值增值,促进地方投融资发展模式创新,逐步形成完善的投融资体系,为市场主体和宏观调控服务。要围绕全省十大主导产业,推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深度融合,着力加大钢铁、电力、公路、建材资产及矿山、土地资源、港口资源、物流资源的整合力度,为若干个重点产业园区和基地制定融资策划方案,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继续加快完善13个投融资平台建设,现代融资功能。实现秦皇岛港务集团、唐钢集团两个投融资平台的整体上市。加快组建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投资公司。
多措并举,营造一个充满活力的金融生态环境
完善金融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做好金融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府金融办事机构建设,认真履行领导和推动金融改革发展的应有职责。建立完善与人民银行和银监、证监、保监等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联系机制,定期分析全省金融运行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支持驻冀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主动邀请其参加投资论证和项目推介活动,实现银行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对接。
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把金融监管和处置金融风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完善监管体制,努力提高应对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化金融风险隐患,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制定促进金融业发展的优惠鼓励政策。各级财政应建立专项基金,对支持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和主要指标增长在同行业领先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和表彰,制定企业上市、引进外埠金融机构和引进人才的奖励政策,帮助解决落户、扩点和涉及的土地、税收等问题,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创造金融机构热心投放,大胆投放和放心投放的环境。
抓好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政策、经济、行政、舆论、教育等多种手段,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精神,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加大对不讲信用、破坏信用行为的惩治力度,公开曝光,依法严厉打击。提高金融诉讼案件执行效率,维护金融机构、投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金融业安全、稳健、高效运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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