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4日河北省委召开的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了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领头雁工程”的意见》,这两个《意见》就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出一系列新的政策规定。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村干部24.5万人,其中有近5万名村党组织书记。为发挥好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头雁”作用,河北省将把强力推进“领头雁工程”作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大力选拔以政治素质好、领富能力强、协调本领强为标准的“一好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经过三年努力,使全省村党组织书记队伍能力明显提高、整体结构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作用发挥更加突出,使45岁以下、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成为主体。
为此,在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拔渠道方面,河北省将继续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去年河北省选聘了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从今年起连续4年,每年选聘3000至5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提高农村干部素质方面,省每年培训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300名左右,培训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000人,组织部分“五个好”乡镇党委书记、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到国外或国内先进地区培训。同时依托电大和高等院校组织开展农村干部正规化学历教育,每年招生7000名左右。
着眼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河北省将完善落实以“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为主要内容的“一定三有”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酬实行结构补贴制,其中,基础职务补贴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人均收入,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其他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的补贴,要达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的50%。按新的标准测算,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全省平均为每年8230元。对发展村集体经济贡献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经全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乡镇审核批准,可按不高于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额的10%进行奖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奖金合计不超过30万元,由村集体收入列支。
与此同时,每年面向到村任职3年以上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定向考录一批乡镇公务员,其中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录用率要逐步达到70%,有计划地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任乡镇领导干部、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2010年底前,为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省每年组织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考察休养,县乡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定期体检制度。省每年表彰30个农村党建先进县、100名优秀乡镇党委书记、300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受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每人颁发奖金1万元。
另悉,为抓好后进村党组织的整顿转化工作,省委决定,从今年起,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按照倒排8%到10%的比例确定后进村,其中省重点掌握5%,登记造册,挂账督办。实施“万村帮扶工程”,从今年起,动员全省县以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后进和相对后进村进行重点帮扶。下大力解决无活动场所村问题,每个无活动场所村投入10万元,省、市分别补贴30%,县投入40%,确保2010年底全省村村有标准规范的活动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