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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买票难,假期也缩短了,“五一”期间,方便时尚的“拼车”郊游成了一些乘客的选择,有关部门提醒,“拼车”应有书面约定,以免带来隐患。
5月1日是放假首日,市内几个客运站乘客多,买票比较困难,“拼车”成了一些准备郊游市民的选择。趁着放假,在一家私企上班的小张找朋友、同事自己组了一个8人的团到赵县柏林禅寺去玩,“所有费用都是AA制,谁都不吃亏,还可以自己选择一些有意思的景点旅游。”记者了解到,“拼车出游”受到一些人的欢迎,比如单位同事或朋友之间在节假日共乘一辆车出游,这次开你的车,下次开他的车,大家一起玩得也比较尽兴。
运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作为主管部门,“拼车”出游是不提倡的,因为一旦出游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乘客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不像客运班车、旅游车等,有承运人责任险等措施,可按相关规定来处理,保障乘客的利益。
对此,工商部门指出,“拼车”出游在一定程度上方便时尚,受到一些人的欢迎,但这种方式的出游都属于口头协定,使得这种消费行为存在一定隐患。假如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究竟该谁承担责任,或承担比例如何计算等,都因没有明确规定而难以解决。所以选择“拼车”消费的市民,应尽量选择自己熟悉和了解的人,且在消费前最好有个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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