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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两会上获悉,由民进河北省委提交的《关于提高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成为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秘书处提案组收到的首份“民生提案”。
提案提出,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虽然在2006年10月进行了调整,但是依然较低,与周边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相比(除与内蒙古相近以外)已成为“洼地”,其中以省会城市为例:辽宁沈阳700元、山东济南610元、山西太原610元,河南郑州650元。我省的石家庄则为580元。
为此,提案建议,随着我省总体工资水平的提高,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参考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争取近期最低工资的中档标准达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40%;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还要充分考虑物价因素,保证增加的工资不被物价上涨冲抵;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防止有的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最高工资,把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一并包含在工资中的现象;对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为职工发放工资的企业要进行经济处罚。
“不断增加百姓收入,使其与经济发展同步,是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最直接体现。”对此,来自香河县的赵玉代表也感同身受:近几年来,作为主管农业的副县长,她看到更多惠民政策促农增收、助农致富,农民的收入水平逐年提高。
力争在不长的时间内,使全省群众收入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这是省委省政府的郑重承诺,也是全省群众的最大心愿。赵玉则更盼望着那些依靠土地增收潜力渐小的农民借此“春风”,收入增长更快点。
“富民必须强省,强省为了富民。”省委讲师团主任郭金平委员认为,只有富民,我们所谋、所抓的发展才有真正意义,才与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宜。他认为在提高收入水平的同时,我省还需进一步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更多财产性收入。另外,我省还需进一步培育和完善要素市场,激发更多人投入到“创新、创业、创造”的大潮中去,通过“全民创富”达到建设强省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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