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廊坊出口加工区顺利通过由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外汇管理局组成的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小组的验收,这标志着廊坊唯一一家国家级园区正式通过验收,标志着廊坊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廊坊出口加工区是200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设立的第四批18个出口加工区之一,位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批准规划面积0.5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