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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8个月河北省财政收入突破1000亿元
新华网河北频道 ( 2007-10-01 08:54:05 )        稿件来源: 河北日报

    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1至8月份,全省财政收入突破1000亿元,达到1023.7亿元,基本相当于2005年全年收入,占年计划的74.7%,同比增长23.3%;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24.3亿元,同比增长25.9%。其中,实施最优激励性财政体制的张、承两市和3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一般预算收入平均增长率为30.9%,高于全省5个百分点。

    “全市经济连年快速增长,带动了财政收入增幅逐年提高,省里对贫困地区实施的激励性财政体制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承德市财政局局长宋玉君高兴地说,上半年,承德市GDP增长17.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全部财政收入增长22.6%,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3.2%,高于全省7.3个百分点。

    2003年,按照"激励发展、分类指导"的原则,我省实施了不同形式的激励性财政体制:对张家口、承德两市和其他市所属34个扶贫重点县实行省级四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定额分享、超收全返"政策,对其他市县实行"超分成增长率收入全返"政策,这意味着,市县财政收入增长得越快,留给地方的可用财力就越多。

    在实践中,我省不断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沿海地区加快发展的激励性财政体制:对曹妃甸工业区和沧州渤海新区核心区实行四税分享优惠政策,对曹妃甸首钢京唐精品大钢项目、主导产业规模以上重点项目实施财政特殊支持政策,对规模以上异地投资项目制定税收分享政策。与此同时,各市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了对所辖县(市、区)的激励性财政体制,109个县在1277个乡镇实行了统收统支加激励或比较规范的分税制两种县乡财政体制。

    激励性财政体制实行5年多来效果明显,各地得到了省级更多的财力支持,5年间,省级对市县"四税"返还资金累计154.6亿元,年均递增34.2%。与2003年前原体制比较,四年间,省级对市县累计多返还资金67.96亿元。

    市县(尤其是欠发达市县)从该体制中获益更多。5年间,实施最优惠激励体制的张家口、承德地区和其他34个扶贫重点县GDP年均递增1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2006年,张、承两市人均财力在全省排位分别由2002年的第9位、第10位上升到第7位和第5位。

    

    

  作者: 通讯员孙如喜 记者王玉亮 编辑: 范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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