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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阳光采购”节省资金80多万元
新华网河北频道 ( 2007-09-05 08:52:58 )        稿件来源: 石家庄日报

    今年以来,元氏县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实施“阳光采购”。截至目前,该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支出1481.5万元,节省采购资金87.1万元。

    该县按采购程序委托有政府招标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供应商,并推行办公耗材、办公电器设备、办公家具和汽车维修等定点采购办法。县财政局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拨款项,不经政府采购程序的不予拨款。县、乡各支付中心严格把关,对应纳入而不纳入政府采购的开支不予报销。

  作者: 孙运良 张景坡 编辑: 郝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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