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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认识河北金融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主持人:具体讲,河北省的金融体系建设存在哪些问题?
史玉强:主要有六方面的问题:
金融产业明显滞后于实体经济发展。目前,河北省GDP总量在全国排第六位,而存贷款在全国仅占第八位和第十位。金融资产与GDP的比是1.71∶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广东、浙江3.14∶1和2.87∶1的水平更有差距。其他金融主要指标总体上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上位次,金融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
金融资产配置效率不高。一方面,银行存贷差逐年拉大,有相当大的储蓄资金被闲置或没有充分利用。全省存贷差目前已达到5239亿元,存贷比为5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居全国第26位。另一方面,广大中小企业又普遍面临发展资金短缺,贷款难问题十分突出。据2006年9月份的数据显示,县域银行网点存款、贷款的增幅分别为75.7%和33.4%,贷款增幅落后存款增幅42.3个百分点。截至2007年9月末,全省县域贷款余额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7.6%。这说明,银行机构在贷款投向上依然存在向中心城市、大项目、大企业集中的倾向。在这些领域过渡竞争,在金融资产配置上出现"中梗阻",产品创新和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能力严重不足。同时,国有资源、资产、资金开发利用不够,资本转化能力不足,地方政府调控金融的手段也十分有限。
资本市场发展严重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直接融资比重低的问题在我省尤为突出。据统计,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为70∶30,我国去年为18∶82,河北仅为8∶92。而且在直接融资结构中,股票融资规模较大,债券融资比例过低。这反映出经济增长依然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信贷推动特征,资本市场不健全,融资功能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金融组织结构不合理。一是城乡布局不合理。金融机构和服务网点在城市比较集中,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都集中在省会城市,县、乡金融机构网点相对比较少而且有减少趋势,造成了县域和农村金融服务逐步弱化。二是行业结构不合理。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发展不协调,相对讲银行、保险机构较多,证券、期货、信托、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缺乏,产业投资基金等还是空白,现代投资银行等高端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有待发展。
金融主体整体竞争力不强。一是金融创新不足。新产品开发不够,经营同构化现象较为严重。银行业主要依赖存贷款业务,贷款业务又主要集中于少数大客户,中间业务发展不足;唯一一家财达证券公司只有经纪业务资格,投行和自营、资产管理、承销等业务还没有搞起来;保险险种结构发展不均衡,主要集中于寿险和普通产险,责任险、信用险、保证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发展缓慢。二是金融企业竞争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等地方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内控机制和经营管理模式亟待加强和转变,个别潜在的一些风险问题需要尽快加以解决。
金融生态环境有待改善。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建立现代金融体系和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我省金融生态环境总体上讲有一定改善,但少数地方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些企业和个人诚信意识淡薄,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时有发生。在维护金融企业利益上,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金融案件胜诉后执行难的问题突出,不良资产清收工作难度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贷款的积极性和对河北的授信额度。
我们要结合实际深刻理解精神实质,谋划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加快建立与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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