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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联合发布,并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以保护人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室内空气污染为目标,并为广大消费者解决室内空气污染难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主要区别:
1.控制对象不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主要以人体健康为基准,涉及的行业比较多,特别是卫生、环保等诸多指标,内容比较全面,是目前国内综合性较强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主要控制的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中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及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控制。
2.对室内空气检测的技术要求不同
由于不同的标准其侧重点有所不同,所以两个标准在对现场检测的技术条件要求有所不同,如房间密闭时间、采样时间等都不同。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实施以后,避免了以往各个部委分别发布标准规范,执行中互相交叉的问题,使其更具有权威性和统一性。这一标准的发布,将为百姓提供一个评价室内环境的尺子,提供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武器,从而给人们带来一个放心的生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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